依據《职业安全卫生法》第二條定義:职业灾害:指因劳动场所之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料、材料、化学品、气体、蒸气、粉尘等或作业活动及其他职业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伤害、失能或死亡。
- 职业伤害跟职业病的不同? 資料來源:
- 职业伤害公伤假申请流程: (勞工公傷保險請洽人事室)
1.於事故发生7日内通报环安室。
2.填寫职业伤害报告表(如附件)予主管簽名,並附上所需文件(如下),並交至環安室:
**C、D、E為發生交通事故必須附上之文件。A. 诊断证明书(请务必就医,并请医师开立诊断证明书,并註明应休养日期。
B. 受傷照片
C. 報案三聯單 (上下班交通事故请务必报案,并留报案叁联单,提供环安室影本即可)
D. 上下班交通路線圖 (可以使用google map,並須註明事故發生地點。)
E. 行照及駕照影本。
3.环安室会安排教职员与职业医师面谈,并依伤势、诊断证明书、以及工作内容评估所工伤假天数,或復工时工作内容调整。
4.文件签核:环安室→人事室→校长室→校长→环安室、人事室、当事人留存。
- 什麼樣的情況不屬於职业伤害?
依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17條規定,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視為职业伤害:
一、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二、未领有驾驶车种之驾驶执照驾车。(无照驾驶)
叁、受吊扣期间、吊销或註销驾驶执照处分驾车。
四、行经有灯光号誌管制之交岔路口违规闯红灯。
五、闯越铁路平交道。
六、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準、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及其他相关类似之管制药品驾驶车辆。(酒驾)
七、未依规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设站管制道路之路肩。
八、驾驶车辆在道路上竞驶、竞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驶车辆。
九、驾驶车辆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或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