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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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守则

长庚大学辐射安全防护工作守则

 

1.严禁在放射性物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储存食物  及施用化妆品。

2.绝不可用口吸移任何放射性物质,操作放射性物质  时应戴防水手套,避免皮肤直接污染。

3.工作时宜特别小心,避免放射性物质顷倒泼洒或  放射性气体散逸,室内运送以轮桌為主。

4.放射性试验用具应放在吸收性纸张之衬盘内,沾有  放射性之纸张或废弃物,依放射性废料处理办法  处理。

5.工作时应配戴计量佩章,穿戴工作衣、手套、鞋套  等个人防护用具,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应即换下置  於指定地方,并将双手彻底洗净。

6.离开可能污染的地区时,应自行仔细检查头髮、  皮肤、衣裤、鞋袜是否受污染。

7.受污染的用具应加以彻底清洗,或储存俟放射性  自行衰减至背景值时再予以使用。

8.工作场所应定期检查,如有污染应立即予以隔离。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器具割伤时应立即检查,如  发现污染应即予适当医护处理及诊治。

10.如非必要私人物品勿携入室内,实验室所产生之   廢料應按規定收集、处理。

11.操作鬆散的放射性物质或加热处理过程,应在气柜   中进行。

12.盛装放射性物质之容器,应标示放射性标誌及放射   性物质强度。

13.实验过程中不慎吸入放射性物质,或发生与放射性   物質有關之身體傷害時,應即通知辐射防护人員。

14.工作完毕时,应检测工作场所如檯面、地面、   气柜、水槽等处是否污染,如有污染即应进行   除污。

15.离开实验室前,应侦测本身是否受到污染。如发现   污染应即依人员除污方式进行除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