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大学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画
内政部警政署-跟踪骚扰防制法宣导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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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長庚大學為營造更好的工作環境,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故訂定執行「長庚大學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二、定義: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係指教職員工在與工作相關的環境中(包含通勤)遭受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相關人士的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 暴力事件,至教職員工發生精神或身體上的傷害。
(一) 不法侵害來源:
1. 內部:發生在校內教職員工或上司及下屬之間,包括管理者及指導者。
2. 外部:發生在教職員工及其他外來第三方之間,包括工作場所出現的承攬商、訪客、民眾及服務對象。
(二) 不法侵害類型
1. 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2. 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3. 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4. 性騷擾 、性侵害、性霸凌 (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
5. 跟蹤騷擾:指 《 跟蹤騷擾防制法 》所 稱跟蹤 騷 擾行為 ,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 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如:監視觀察、不當追求、通訊騷擾、妨害名譽、尾隨接近、冒用個資購物等,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叁、对象:全校教职员工(包含教师、职员、劳僱型专兼任助理等)。
四、执行流程:
(一) 公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聲明書 (如附件)。
(二) 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及調查程序流程。
五、执行处置结果及相关纪录至少留存叁年。
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環安室承辦員邱品蓁 (分機3884 或 Email:D000018868@cgu.edu.tw)。
劉岱雅 (分機3884 或 Email:dyliu@cgu.edu.tw)。
长庚大学禁止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之书面声明冲112062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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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大学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事件通报程序及处理流程冲2023062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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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庚大学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画_1120620修正
长庚大学禁止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之书面声明冲1120620修正
修订条文前后对照表(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画)冲1120620
评估表
附表一长庚大学执行职务(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通报单(表号0贵0050301) (.docx)附表一长庚大学执行职务(疑似)遭受不法侵害通报单(表号0贵0050301) (.odt)
附表二长庚大学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处置表(表号0贵0050302)&苍产蝉辫;&苍产蝉辫;(.docx)
附表二长庚大学执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处置表(表号0贵0050302) (.odt)
附表叁长庚大学职场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检核表(表号0贵0050303) (.docx)
附表叁长庚大学职场不法侵害行為自主检核表(表号0贵0050303) (.odt)
附表四長庚大學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评估表(表號0F0050304) (.docx)
附表四長庚大學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之危害辨識及風險评估表(表號0F0050304) (.odt)
附表五长庚大学职场不法侵害预防之作业场所检点纪录表(表号0贵0050305) (.docx)
附表五长庚大学职场不法侵害预防之作业场所检点纪录表(表号0贵0050305) (.odt)
附件叁相关协助资源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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