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依據「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1條規定辦理,為確保本校妊娠、分娩後未滿一年及哺乳之女姓教職員工身心健康,对从事有母性危害之虞的工作者,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訂定「長庚大學母性勞工健康保护计画」。
二、对象:
(一)预期怀孕、本校於得知女性教职员工妊娠之日至分娩后一年。
(二)分娩满一年后仍哺餵母乳且提出母性健康保护需求之教职员工。
(叁)从事铅及其化合物散布场所工作之育龄期女性教职员工。
叁、执行流程:
(一) 需求評估:透過請假資訊 (產檢假、產假、留職停薪育嬰假) 獲知保護對象。
(二) 風險評估:填寫「母性健康保護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危害評估表」,包括工作及個別危害評估。
(三) 綜合判別:依作業危害評估及「妊娠基本資料」,進行綜合風險判別。
(四) 危害控制:依判別結果,提供臨場服務務醫師健康諮詢,当有已知的危险因子存在时,进行危害控制。
(五) 工作調整:經危害控制後仍存在危害風險時,採取工作調整計畫。
四、执行处置结果及相关纪录至少留存叁年。
五、如有任何问题,请洽环安室承办员刘岱雅 (分機3884 或 Email:dyliu@cgu.edu.tw)。
蔡媖如 (分機3884 或 Email:yingju@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