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公告】全民健康保险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子法预计公告施行,配合该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资科中心於法案施行起叁十日内将暂停受理新申请案;近期若有申请需求者,建议提前规划。
发布日期: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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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健康保险资料管理条例》及其子法将於近期施行,配合该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本条例施行起叁十日内,主管机关或保险人应停止受理依第十一条第一项申请特定目的外利用健保资料。」,资科中心届时将暂停受理新案申请,确切日期将於确定后再行公告,至於旧案则照常执行,不受影响。
叁、如有申请需求,建议提前规划,以免影响计画时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