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為友善职场环境,修正「家庭照顾假」全年可申请天数、事假申请天数限制等相关规定。另增订请假天数五天(含)以上应提前申请及落实工作交接,及修正加班核定之核决主管。 二、配合「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增订天然灾害发生时之通勤协助相关规定。 叁、检附本校「考勤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及修正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