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医学院114年05月22日11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叁次院务会议决议提案建议修正。
二、规章修正重点:修正助理教授升等之代表作,允许可為通讯或责任作者,不仅限於第一作者。
叁、本办法经校务会议通过,自发布日施行,修正案条文对照表及全文如附件。
說 明:
一、依医学院114年05月22日11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叁次院务会议决议提案建议修正。
二、规章修正重点:修正助理教授升等之代表作,允许可為通讯或责任作者,不仅限於第一作者。
叁、本办法经校务会议通过,自发布日施行,修正案条文对照表及全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