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任性评量认列委员会 依本校教师适任性评量办法,有关「辅导与服务」评量项目中,针对「担任校内经核准之委员会委员」一项,採认委员会如下: 一.校级委员会; 二.院系所之教评会、课委会、招生委员会; 叁.四院及通识中心自选1项之重要院级委员会,详细清单连结。 (註:委员会当学年度需开会次数达2次(含)以上,列入评核给分。开会次数係擷取各委员会负责人(或主席)於「委员会资讯系统」登录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