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移到主要内容

长庚大学「系所、教师配置个人电脑原则」

公布实施:89年1月1日
最新修订:103年12月9日
校长室管理一组:lwz@mail.cgu.edu.tw

一、 目的:
  為配合系所行政作业及教师教学与研究需要,特订定本个人电脑配置原则。
二、 适用范围:
  本原則所稱個人電腦係指:系所(含各教學單位,包括學科、通識中心及资讯中心等)行政作業共用或系所成員(含教師)個人所使用之電腦,不含因研究而購置或儀器配屬之電腦。惟如利用上述研究或儀器電腦兼作個人使用時,亦應列為個人電腦,納入原則辦理。
叁、 配置原则:
  (一) 各系所依現有專任員額 (不含研究助理及臨床之教師與職員) ,每人得配設一台個人電腦;如欲另設置NOTES、MIS…等公用作業電腦時,應由资讯中心依實際需求評估同意後設置。
  (二) 新聘教师:
    1. 由系所依核定之增补聘教师员额,可於年度预算编列购置电脑费用,由各学院自行决定设备预算排序。
    2. 若无研究教学规格之閒置电脑可供转用,则依所编预算进行请购作业。
  (叁) 系所、教师依据上述原则所配置之个人电脑总数,不得超过全系所专任员额数,且不得有依个人条件重复购置或个人使用一台以上之情形。
  (四) 教師辦理離校手續時,其所屬個人電腦一律轉移至资讯中心統籌管理使用。
四、 取得方式:
  (一) 依本原则配置个人电脑时,应先调配以下电脑转移使用:
    1. 系所閒置电脑。
    2. 资讯中心統一保管之閒置電腦。
  (二) 如无符合需求之閒置电脑,依各单位所编预算进行请购作业。
五、 汰旧更新:
  個人電腦配合使用需求如須更新,須依资讯中心公告之汰換標準,或故障後經鑑定符合減損,報經资讯中心審查同意後辦理。
六、 实施及修订:
  本配置原则呈校长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全文.辫诲蹿
请购新聘教师用个人电脑注意事项.辫诲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