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校修正「请採购暨资材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与系统限制无关项目先行开放,请查照。
一、本校「请採购暨资材管理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於114年11月25日行政会议通过,惟依会计室於行政会议反应意见,暂缓公布施行,将待系统及配套措施完成后正式施行。
二、配合本次部分条文修正,以下与系统限制无关项目先行开放:
(一)校内(不含颁惭搁笔、叠惭搁笔)及非个人计画经费,属资材小额急用核销项目,採購金額2萬元以下經总务处審查通過後可自購核銷(表单如附件一);採购金额超过2万元至3万元以下者,则经主秘核准后可自购核销。
(二)叠惭搁笔经费,比照经费来源单位,非合约急用材料且单项採购金额3,000元以下,得由请购部门一级主管核决,以资材小额黏贴单报销。
叁、注意事项:
(一)凡购买与合约厂牌型号均相符品项者,一律以请购办理。
(二)部门经费以急用资材小额程序自购,须确认属「急用」需求,不符合者,一律退件改以请购办理。
(叁)本公告发布日前之凭证一律不适用自购核销(已签准项目除外)。
(四)依会计室意见,使用资材小额黏贴单核销,将落实合约项目检查,凡黏貼單未附合約品項查詢畫面或未於Check List確實說明者(教學文件詳附件二),一律退件辦理。
公告單位:总务处事务组
承办人:林咏嬿
联络分机:4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