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校修正「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採购作业要点」部分条文,与系统限制无关项目先行开放,请查照。
一、本校「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採购作业要点」部分条文修正,业经114年11月25日行政会议通过,惟依会计室於行政会议反应意见,暂缓公布施行,将待系统及配套措施完成后正式施行。
二、配合前述部分条文修正,以下与系统限制无关项目先行开放:
(一)教师执行校外个人计画,凡非合约品项(包括研究用试剂耗材、保管品、资产)及劳务等均得以自购办理,并以3万元為限;另属「资材小额特定厂商」者(详附件一),单笔得核销15万元以下。
(二)依会计室意见,除劳务及庶务(含签准之活动)项目外,其餘皆须以「资材小额黏贴单」核销。
(叁)配合政府採购法,针对预算金额未达15万元项目放宽得免填具「科研採购投标厂商声明切结书」,以简化相关行政程序。
叁、注意事项:
(一)凡购买与合约厂牌型号均相符品项者,一律以请购办理。
(二)本公告发布日前之凭证核销,仍应维持单项3万元且非属资产及保管品(不适用「资材小额特定厂商」金额上限)。
(叁)依会计室意见,使用资材小额黏贴单核销,将落实合约项目检查,凡黏貼單未附合約品項查詢畫面或未於Check List確實說明者(教學文件詳附件二),即日起一律退件辦理。
公告單位:总务处事务组
承办人:林咏嬿
联络分机:4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