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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申請】教育部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補助申請(即日起至 115/11/23 止)

教育部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補助申請

? 校内收件截止: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止
?? 适用出国参赛期间:116 年 2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
? 申请对象:代表学校实际参与国际竞赛且具中华民国国籍之在学学生
? 补助额度:亞洲最高 1.8 萬/人;美洲/大洋洲/非洲最高 5 萬/人;歐洲最高 6 萬/人

? 說明與申請規定

為鼓励学生出国参加国际性学术与技艺能竞赛,拓展国际视野并强化专业新知,教育部特办理本补助案。符合资格之同学请於规定期限内备妥申请表件提出申请。

  • 竞赛资格限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原則上平均需在 10 國以上。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者,不在補助範圍內。
  • 申请条件(符合其一):
    1. 最近二年内在国内外学术、技艺能竞赛有优异名次或事蹟表现者。
    2. 参加全国性学术、技艺能竞赛获优异名次经国内赛选拔者。
  • 团体人数限制:團體參賽者,同一競賽、同一隊伍至多補助 5 人。每位學生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 自筹款规定:學校自籌款比率應達出國總經費 20% 以上(國內賽選拔經本部同意者除外)。

? 申請資料與送件方式

请於 115 年 11 月 23 日(一)前 备齐下列资料送至承办单位,逾时送达、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概不受理:

  1. 紙本資料 1 式 5 份:包含申請表、查核表及佐證資料(競賽介紹、近 3 年參賽國數證明、學生獲獎證明影本等)。
  2. 电子档:請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 Word/ODT 檔 Email 至教育部承辦人信箱(mi14695278@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