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抵免学分注意事项
一、抵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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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推广教育课程: 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推广教育学分证明书」及「成绩单」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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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務資系統→點選「i91猫先生|長庚入口」網頁登入後→點選「線上核簽系統」提出012A 學分抵免申請表(1.原修成績建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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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及上传相关文件后点选「传送」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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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012A 學分抵免申請表(2.欲抵免科目); 开学第二週至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点选「流程追踪」查询审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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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曾选读之硕、博士班课程: 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原校「歷年成绩单」及「修习硕、博班学分证明联」(或「修业证明书」)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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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时间:
1.抵免学分之申请,应於就读本校或转系(所)完成之当学年度当学期之本校行事历所定期间内提出一次办理完毕。
2.请登入校务资系统→点选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提出学分抵免申请表。(系统送出后即无法提出更改)。
3.请缴交相关文件之正本资料至教务处研教组(分机5046、3438),未缴交系统将无法进行下一步流程。
4.相关核签流程:
(1)第一步:
012A 學分抵免申請表(1.原修成績建檔):學生填單及上傳相關文件→繳交相關文件之正本資料至教務處研教組→教務處審核相關文件正本→進行第二步「012A 學分抵免申請表(2.欲抵免科目)」。
(2)第二步(请先完成第一步流程):
012A 學分抵免申請表(2.欲抵免科目):学生填单→业管初审学分抵免申请表(研教组经办)→授课教师审查→学生确认抵免结果→系秘书审核→系所主管复核→业管审核(研教组经办)→研教组组长审核→教务长审核→业管确认上传审查结果(研教组经办)。
5.学分抵免申请表流程,详如。
叁、抵免说明:
1.抵免推广教育课程:
成績達七十分以上,且至研究所入學時未超過五年者(含)(各研究所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推广教育学分证明书」及「成绩单」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辦理。
2.抵免曾选读之硕、博士班课程:
就讀大學或研究所期間,曾選讀碩、博士班課程成績在七十分以上,且至研究所入學時未超過五年者(含),以及超出該系(所)規定畢業總學分數者,请於系统送出后3日内缴交(可邮寄)原校「歷年成绩单」及「修习硕、博班学分证明联」(或「修业证明书」)正本至教务处研教组辦理。
3.学生於他校推广教育学分班所修习之研究所课程,合计至多以就读研究所规定毕业应修学分数(不含论文)四分之一為限;研究生经核准抵免学分数,合计至多以就读研究所规定毕业应修学分数(不含论文)二分之一為限。本项专案签经教务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四、已提出申请抵免学分且通过之科目,如係课务组已自动转档之必修课或已选修此课程,请务必於开学第一、二週自行上网退选,否则将造成已选课未到课,成绩零分之结果。
五、其他相关规定请参照「长庚大学学生抵免学分办法」,若各系(所)另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办理。提醒您,未依规定办理抵免者,会影响日后毕业学分之认定,请您慎重处理。
六、抵免学分审查结果,请於开学第二週至电子表单「线上核签管理系统」点选「流程追踪」查询。
七、疑问洽询单位:
1.欲联繫授课教师,可至查询授课教师分机号码。
2.专业必选修课程:各系(所)或研教组(研教组分机5046、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