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猫先生

移到主要内容

【资讯中心公告】资讯安全及保密条款范例参考,公务用之资通讯产物(软体、硬体及服务等)禁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物

一、依行政院秘书长109年12月18日院臺护长字第1090201804础号函,重申各公务机关使用资通讯产物(含软体、硬体及服务)相关原则如下:
(一)公务用之资通讯产物不得使用大陆厂牌,且不得安装非公务用软体。
(二)个人资通讯设备不得处理公务事务,亦不得与公务环境(校园网路)介接。
(三)各機關应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校园网路)介接。
二、高教深耕计画第二期「资安专章」明订禁止公务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物、出租场域不得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物,请参照附图。
1
叁、依据本校111年度资安委员会决议办理。
四、公务用之资通讯设备(含自购)不得与公务环境(本校校内及对外出租场域)介接。
五、全校办理外包维护及设备採购时,须於合约及规格中新增禁止使用大陆资通讯设备条文,条文内容参考如下:

资讯安全及保密条款(202408版本)

一、乙方已充分了解营业秘密法、个人资料保护法、公平交易法、资通安全管理法及着作权法等相关法规之内容,并承诺愿意遵守该等法规,以确实维护甲方权益。
二、乙方已了解甲方的资讯安全目标:
     (一)確保甲方資訊服務之永續提供及完整資訊的合法存取。
     (二)確保甲方所提供資訊服務之完整性與可用性,提供全校師生便利和穩定的資訊服務。
     (三)確保甲方所提供軟硬體資源之可用性,合法及正確地使用。
叁、乙方配合甲方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並瞭解甲方「資訊安全管理政策」且遵守甲方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等相關資訊安全管理規定,甲方得不定期查核乙方是否確實執行,乙方应配合辦理。
四、因本承揽书所产生之任何营业秘密,均归属於甲方所有。乙方就其因而知悉、取得或使用之不论是否為甲方所提供之资料、文件,均有守密之义务;且非经甲方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前开营业秘密以任何之方式洩漏或交付予第叁人。
五、乙方因本案而自甲方取得之一切文件、資料,均应於本承攬終止、解除或期間屆滿時無條件歸還甲方或依甲方指示销毁,且不得加以重製。
六、乙方因本案而知悉甲方之任何資料,应负保密之責任,不得竊用或洩漏予第叁。乙方並应責成其人員,同负保密之責任,嗣後離職者,亦同。
七、乙方应於簽署本承攬書之同時簽立「公司保密切結書」(公司保密切结书冲202408),並提供本案執行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師)清冊(乙方应负責於送甲方前,個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告知其人員並取得其人員之書面同意),如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工程師)有所異動,亦应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之人員於執行本案前,亦应簽立「个人保密切结书」(个人保密切结书_202408),并由乙方交付甲方。
八、乙方及其人員執行本案而蒐集、處理、利用之個人資料,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尤不得任意揭露、授權或轉讓其他团体或个人。
九、乙方不得对外指摘或传述任何有害或有损甲方校誉及台塑公司商誉或不利於甲方台塑企業之相關言論、訊息。如有違反,乙方应給付甲方本案總額之5%為懲罰性違約金,甲方並得逕自乙方未領之款項中扣抵之,且乙方应就甲方台塑公司所受损失负赔偿责任,并依法究办,甲方亦得逕行书面终止承揽。
十、本案涉及资讯软体、硬体或服务等相关事务,乙方执行本案之团队成员不得為大陆地区人民,并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物。
十一、乙方新购置之公务使用资通讯产物(包含软体、硬体、服务或具连网能力、资料处理或控制功能之产物),例如个人电脑、网路摄影机、印表机等,均不得使用大陆厂牌之资通讯产物。已购置之公务使用大陆厂牌之资通讯产物,為避免资讯外洩,造成甲方资通安全危害风险,该资通讯产物不得与甲方设备及网路进行连接。
十二、乙方应配合甲方定期辦理資安盤點作業,並落實甲方使用資通訊產品相關(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原則。
十叁、乙方同意大陸廠牌認定方式由甲方「從嚴認定」,所有屬大陸廠牌者,無論其原產地於臺灣、大陸地區或第叁地區等,均須納入填報範圍。
十四、乙方同意以契約或其它方式約束其受僱人、受聘人、代理人或履行輔助人於提供勞務期間及勞務關係終止後均同受本承攬書之拘束,尤不得對第叁人洩露甲方之機密,亦不得為履行本承攬書目的外之使用、重製或修改甲方資訊。如乙方受僱人、受聘人、代理人或履行輔助人違反本承攬書,即令非來自乙方之指示,或乙方不知情,仍应由乙方與該行為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且乙方須對此立即採取糾正措施以為補救,並应即通知甲方。
十五、本条不因本承揽书终止、解除、期间届满或因任何原因无效而失效。

常见大陆厂牌

常見大陸資通訊廠牌列舉如下(海康威視(Hikvision)、華為(Huawei)、大疆(DJI) 、歐家控股(OPPO)、普聯(TP-Link)、小米(MI)、大華(Dahua)、中興通訊、海信(Hisense) 、vivo、魅族(MEIZU) 、努比亞(Nubia)、真我(REALME)、 TOTOLINK、騰達(Tenda)、 Foscam、Sugar等)。)行政院未提供相關設備清單,上述廠牌僅供參考。

「陆资厂商」是否禁止使用?

依据行政院秘书长110年8月11日院臺护长字第1100181360础号函說明, 第叁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原則不列入盤點及汰換範圍 惟請各機關於辦理採購案時,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应確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 例如:聯想集團(Lenovo)

「在臺陆资厂商」详情请参阅:

常见问题

Q:有關「限制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是否會提供相關清單?此外,在未公布清單前是否有相關參考作法 ?
A:
一、考量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由主管機關核定廠商清單效益有限,後續將由主管機關透過跨部會協調平臺與各機關溝通,推動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之限制使用事宜 。
二、現階段係請各公務機關依本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护长字第1090201804础号函,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其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大陸廠牌:指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20日工程企字第1070050131號函所稱「大陸地區廠商」,至於「第叁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原則非屬上述範圍,惟各機關於辦理採購案時,如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应確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不允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

2.陸籍人士:指委外廠商執行標案之團隊成員,其現行國籍不得為中國大陸國籍 。另,針對多重國籍部分,如其一國籍屬中國大陸國籍亦屬限制範圍 ;此外,針對香港國籍及澳門國籍人士非屬上述限制範圍 。

3.考量实务执行问题,现行仅限制其最终资通讯产物不可為大陆厂牌,暂未限制大陆厂牌零组件。

4.各机关办理资通讯相关採购,得依个案特性及实际需要於採购文件中评估限制委外厂商及其分包厂商不得提供大陆地区厂商所生产或製造零组件。

参考:丑迟迟辫蝉://尘辞诲补.驳辞惫.迟飞/础颁厂/濒补飞蝉/蹿补辩/28/646#辩补贬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