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宗旨
艺文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典藏优秀艺术家之作品以供教职员生欣赏,并打造优质人文
藝術學習環境,特訂定「長庚大學艺文中心典藏作业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第二条&苍产蝉辫;典藏对象
於本校举办展览之艺术家。
第叁条&苍产蝉辫;典藏作品类型
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书法、雕塑、陶艺等。
第四条&苍产蝉辫;典藏品来源
1.由本校展览艺术家捐赠之作品。
2.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经审查通过者之作品。
第五条&苍产蝉辫;典藏地点
本校图书馆室内空间。
第六条&苍产蝉辫;典藏品管理方式
1.典藏品资料登入,并将典藏品列入学校财产管理。
2.典藏品拍照存证,并将相关资讯置於中心网站。
3.典藏品掛置於图书馆,并请图书馆协助装置隐藏式防盗磁条。
4.艺文中心為典藏品之管理單位,需定期巡檢作品之展示情形及作品之必要維護。
第七条&苍产蝉辫;经费预算
1.為感谢艺术家捐赠其创作珍品供本校典藏,本中心将於每年编列预算补助捐赠艺术家之创
作材料費,並呈請校長核准後支用。
2.材料费补助上限金额:
(1)国画类、水彩类、书法类、版画类:10000元
(2)油画类、陶艺类:20000元
(3)雕塑或其他大型创作作品:另专案评估后办理。
第八条&苍产蝉辫;制定与修正
本要点經艺文委员会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