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生活費奖助学金】申請(0912止)
奖助办法
一、申请资格
1. 本所一般生(择一):
(1) 入學前五年內符合下列英文門檻之一:iBT托福61分以上、ITP托福500分以上、TOEIC 650分以上、IELTS 5.0级以上、外语能力测验(FLPT-English)平均65分、或剑桥领思职场英语检测(Linguaskill Business)145分以上(原剑桥博思国际职场英语能力测验(BULATS)45分以上)。
(2) 原學士班畢業成績班級(或學系)排名前40.0%。
2. 續領條件:
(1) 學期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2) 通過上一學期之書報討論。
(3) 取得指導教授推薦信函(无格式限制,可参考附件)。
二、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9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00止。
叁、领取助学金之义务:
1. 實驗(研究)工作紀錄:每月填寫後由指導教授審閱簽名,每學期累計需達80小時,並於申請本奖助学金時繳交至所務辦公室。
2. 研究進度報告:請使用「研究計畫口頭報告總評表」進行填寫,相關規定如下。
(一)一年级下学期申请者:因本所并无於一年级上学期安排全所之进度报告,请学生自行向指导教授进行进度报告并取得签名,口试委员签名栏位得留白。
(二)二年级申请者:如於上一学期已完成缴交,则无须重复缴交,所务办公室将统一调阅存档资料。
四、奖助金额:
每学期补助48,000元,奖助四学期,共计192,000元。
五、录取名额:
名额以5名為限,若申请人数超过名额,依以下条件进行排序择优。
1. 未領有除學雜費奖助学金以外之校內外奖助学金(含企業實習奖助学金、實習津貼等)者。
2. 學期成績總平均(新生以入学成绩进行择优)。
3. 入學後第二學期開始前符合英語能力證明者,如有缺額,得餘下一學期開放申請時一併追溯補發原有獎助。
六、注意事项:
1. 如同時獲得本校及本所生活費奖助学金,須择一領取。
2. 未達續領條件者,若次一學期符合條件可再提出申請。
3. 未盡事宜請逕向所務辦公室詢問。
表单下载
免疫所生活費奖助学金申請表.doc免疫所生活費奖助学金申請表.pdf